儒家“智”的意蕴与价值 (第1/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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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智”作为儒家“五常”之一,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。孔子首先将“智”视为君子必备的品德之一:“君子道者三,我无能焉:仁者不忧,知(智)者不惑,勇者不惧。”(《论语·宪问》)《中庸》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思想,将“仁、智、勇”三者并称为“三达德”。“达”即“大”的意思。此后,孟子又提出“仁、义、礼、智”四德,后世学者把“仁、义、礼、智”称为“四基德”。至汉代董仲舒提出“夫仁、谊(义)、礼、知(智)、信五常之道”(《汉书·董仲舒傳》)。无论是“三达德”“四基德”还是“五常”的说法,“智”都在其中,这表明“智”在中国传统道德谱系中居于不可或缺的地位,它无疑是儒家乃至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核心内容之一。然而,在“五常”中,“智”的意义与价值最难理解,故本文做一浅显的解释,意在为当今的文化传承助力。
一、儒家“智”之意蕴
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曰“知、智义同”,“古智、知通用”。也就是说在古代,“智”和“知”意义基本相同,常常互相假借。“智”或“知”的基本意思是认识、知道、辨别,聪明、智慧,谋略、见识、知识,等等,核心意思是认识、明白,具体包括认识社会、认识自我、明辨是非、厘清善恶等方面。周德丰和李承福两位学者在《仁义礼智——我们心中的道德法则》一书中提出,中国古代“智”的概念可以用现今流行的“理性”一词加以解读、诠释。如以理性概念诠释,则中国古代哲人的理性可分为“知识理性”与“道德理性”两个方面。古圣先贤对于这两个方面都是重视的,不过有的偏重于知识理性,有的偏重于道德理性,有的则兼而有之。但在笔者看来,中国传统的理性从总体上说是“道德理性”,因而中国传统文化才被称为“道德型文化”。儒家文化尤其是这样!也就是说,在儒家思想中,“智”首先被视为一种道德品质、道德规范,其含义主要是指对道德的认识,即对是非善恶的判断和道德知识的积累。
孔子常以“不惑”解释“智”,《论语》中有两处记载。《论语·子罕》载,子曰:“知者不惑,仁者不忧,勇者不惧。”在这里,“不惑”就是不迷惑、不疑惑。那么,“不惑”于什么?对此,我们当然可以各自为解,不必刻板以求。但联系《论语·为政》中所讲的“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”一语,可知孔子所谓的“不惑”主要是由于“知礼”“知命”,即知书达理懂人事,了悟人生的命运,进而懂得做人的道理以及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所在,从而行事能够不迷惑。也如赵馥洁先生在《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》中所言:“‘不惑’指智者明达道义,知己知人,对于是非、善恶、厉害,能分析判断,并处事得宜,不为复杂事物所迷乱。”由此可知,孔子所谓的“智”,主要是道德认知或曰“道德理性”。
在儒家学派中,对“智”做出明确界定的是孟子。孟子认为“智”是人固有的善性之一,它和仁、义、礼共同构成人的善性。孟子曰:“是非之心,智之端也”(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),“是非之心,智也”(《孟子·告子上》)。所谓“是非之心”,即对是非的分辨识别意识,“智”就是对是非的辨识、判断。孟子又说:“仁之实,事亲是也;义之实,从兄是也;智之实,知斯二者弗去是也。”(《孟子·离娄上》)意思是,智的主要内容是懂得仁义的道理而不违背它。由此看来,孟子所谓的“是非”主要指“仁”与“不仁”、“义”与“不义”,而他所谓的“智”就是对“仁”与“不仁”、“义”与“不义”的分辨、辨别和判断。通过分辨,达到守是去非、坚守仁义的目的。这样,孟子的“智”无疑也属于道德认知或曰“道德理性”,不包含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知。毋宁说,孟子首次明确肯定了“智”的道德价值地位。
荀子继承了孔孟的“智”的思想,也主张“是是非非谓之知(智)”(《荀子·修身》)、“知(智)者明于事,达于数”(《荀子·大略》)。但与孔孟不同的是,荀子所谓的“智”不仅仅是道德之知,还包括知识之知,比如他说:“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,知有所合谓之智。”(《荀子·正名》)意思是,人生而具有的认识事物的能力称为知觉,知觉和所认识的事物相符合称为智慧。正因为“智”并非仅指道德而言,所以任何人都可以有智。“有圣人之知者,有士君子之知者,有小人之知者,有役夫之知者。”(《荀子·性恶》)但荀子在阐述圣人、士君子、小人、役夫各自智慧的特点时,显然具有明显的道德评判倾向,他说:“多言则文而类,终日议其所以,言之千举万变,其统类一也,是圣人之知也。少言则径而省,论而法,若佚之以绳,是士君子之知也。其言也谄,其行也悖,其举事多悔,是小人之知也。齐给便敏而无类,杂能旁魄而无用,析速粹孰而不急,不恤是非,不论曲直,以期胜人为意,是役夫之知也。”(《荀子·性恶》)实际上,荀子一直认为圣人、大儒的最重要的特征是“知通统类”,即通晓各类事物的基本法则,掌握各种知识的纲领原则。《荀子·儒效》载:“修修兮其用统类之行也,……如是,则可谓圣人矣”;“奇物怪变,所未尝闻也,所未尝见也,卒然起一方,则举统类而应之,……是大儒者也”;“志安公,行安修,知通统类,如是则可谓大儒矣”。而圣人、大儒能够“知通统类”,是就道德完美者所拥有的人生智慧而言,而不是从知识技能方面所作出的判断。质言之,荀子把“知通统类”视为理想人格的重要条件。
总而言之,儒家的“智”主要指道德知识而非自然知识,其所知之对象主要是“知命”“知道”“知人”“知世”“知礼”“知仁”“知义”等等,其目的在于形成道德判断。
二、“尊德性”与“道问学”——“智德”形成的两种途径
如上所述,在儒家思想体系中,“智”主要是一个道德范畴,意即“智”主要是指道德认识、道德智慧、道德修养,故而我们称之为道德之智,简称“智德”。而关于道德的认识,在儒家那里主要有两种基本看法。一是认为道德知识是先验的,即与生俱来的,先天就有的。如孟子所谓的人天生就具有“四端”,将之“扩而充之”,就形成了“仁、义、礼、智”四种道德品格。所以,道德属于“不学而能”“不虑而知”的“良能”“良知”,它们本来就在人性之中,人们可以通过道德体验、道德直觉来认识和把握人的道德本性。二是认为道德知识是后天的,人们只有经过不断地学习、教育、训练,才会有道德知识,才会判断、明了、区分是非善恶,并正确待人处事,遵守社会规范,增进自己的德性等等。荀子是这种观点的典型代表,他反对孟子的性善论,认为道德认识不是先天固有的。道德规范、道德原则都是圣人总结治世经验之后制定的。人们之所以有道德,是后天学习和接受社会教化的结果。在他看来,人们的理智对道德判断与选择至关重要。简言之,儒家关于道德认识和道德智慧有两种类别,一种是先天的本性禀赋,一种是后天的学习、教育、实践。郭齐勇先生在《中国儒学之精神》一书中认为:“《中庸》整合了关于道德认识、道德智慧、道德修养的两种类别或途径,又结合价值目标,把道德之‘智’精辟概括为‘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,致广大而尽精微,极高明而道中庸’。”在笔者看来,郭齐勇先生的这种概括甚是精当,故本人借鉴这一观点,将道德之“智”的获取途径概括为“尊德性”与“道问学”两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