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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子长长的掌柜的把已经算好的账合起来,数好银票放在青年面前,笑得跟个得逞的老狐狸似的,“有钱不宰,那不是生意人的风格,更不是老朽的风格!拿好啊,这是你应得的,小子,有你的,有这样的点子要是再有手艺,岂愁不发呢!”
青年把银票揣怀里,伸出两只修长的手,叹道:“可惜,我这手太过笨拙,也只能发点小财了。最近要出门转悠转悠,有好点子再到你这来。”
掌柜的站起身,拱手相送:“随时欢迎。”
青年出门,把银票往钱庄里一存,大摇大摆地进到酒楼里叫了一桌子好酒好菜。不用说,能做出古代所没有的首饰类型,不是鞠华还能是谁呢?自从他留下一封信偷偷溜出了青熠的视线,随便搭上了一辆去程与彼岸山庄完全相反的马车,走了好几天才赶下马停留,本来有了那近一千两,吃喝是不用愁的,可作为想法朝前的未来人才,不做好人生规划是不成的,既不能吃了上顿没下顿,也不能因为赚钱而挡住闯荡江湖的玩乐目的。
所以,路过吉祥珠宝行的时候,他眼珠一转,跑进去溜达了一圈,虽然满屋子的或贵重或便宜的珠宝晃花了他的眼,但仔细一圈下来,他还是发现了珠宝种类虽多,首饰类型太贫乏了,大都是姑娘大婶头上戴的凤钗簪子、富贵气十足的大项链、圆圆的手镯之类的,于是他装模作样地询问掌柜的有没有这样那样的首饰,一开始夸口ben店首饰最全的掌柜的哑口无言面红耳赤之后,对他所描述的东西产生了兴趣。
这就是合作的由来,不过最后掌柜的当然知道了这就是鞠华的阴谋,可惜已经上了贼船下不来了……
被小二领着向包间走,鞠华忽然听到对面有人咦了一声,不经意抬眼望去,却是一个有些面善的少年,鞠华一时间想不起在何处见过他,直到那个少年勾起一抹笑,“又见面了呢!看样子你适应得还不错。”
鞠华猛地想起这少年是谁,不就是他穿到这里见到的第一个人,也就是救了自己一命的恩人哪!叫、叫紫惬是吧?上次他说要去海上,可能是海风吹多了,肤色变得有些黑,一时真没认出来。
既然有缘再见,不一起吃顿饭怎么能行呢!两人都只是谈论了一下最近的所作所为,身份什么的全都不在谈论的范围,对于萍水相逢的人,浅谈即止每个人都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