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(第4/1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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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把横梳在额头上面的黑色鬈发撩起来,露出智力器官的够完整的整体,可就是在应该有仁慈的柔和迹象的地方,却出人意料地没表示出这种迹象来。
“小姐,我是个傻瓜吗?”
“远远不是,先生。要是我反问你是不是一个慈善家,你也许会认为我粗暴吧?”
“又来啦!在她假装抚摸我的头的时候,又戳了我一刀,就因为我说我不喜欢跟孩子和老妇人在一块儿(讲得轻点!)。不,小姐,我不是个一般的慈善家;但是我有良心,”他指指据说是表示良心的那个突出部分,幸亏他那儿是够明显的,的确使他头的上半部显得特别宽阔,“再说,我的心曾经一度有过一种粗卤的温柔。像你那么大的时候,我很有同情心,我偏爱羽毛未丰、没人抚养和不幸的人。可是从那以后,命运不断地打击我,它用指关节像揉面般地把我揉过了,现在我很自豪,我已经像橡皮球一样坚韧了,虽然通过一两个裂口还可以透点儿气,而且在这一团东西的中心还有个有感情的一点。对,这还使我有点希望吗?”
“什么希望,先生?”
“希望我最后再从橡皮变为**?”
“一定是他酒喝得太多了,”我想,我不知道应该怎样来回答他的古怪的问题:我怎么知道他是不是还会变?
“你看上去好像完全迷惑了,爱小姐;虽然你的美丽并不胜过我的漂亮,可是,迷惑的神气却对你很合适;再说,这样也好,可以使你那双爱搜索的眼睛不再盯着看我的相貌,而忙于看地毯上的绒花。继续迷惑下去吧。小姐,今天晚上我倒有点爱热闹,爱说话。”
他一边这样宣布,一边从椅子上起来,把胳臂靠在大理石壁炉架上,就这样站着。这个姿势使他的体形和他的脸一样让人看得清清楚楚。他的胸膛异常宽阔,几乎同他的四肢的长度不相称。我肯定,大多数人会认为他是个丑陋的人。可是,他的举止是那样地在无意中流露出傲慢,态度是那样地从容,对于自己的外貌是那样地毫不在乎,又是那样自负地相信其他内在或外在特性的力量,足以弥补只是外貌上的缺少吸引力,以至于你看着他,就会不可避免地感染上这种毫不在乎的心情,甚至在一种盲目、片面的意义上,信服这种自信。
“今天晚上我有点爱热闹,爱说话,”他重复一遍;“这就是为什么我把你请来。光有炉火和烛台给我做伴还不够,派洛特也不行,这些都不会谈话。阿黛勒稍稍好一些,但还是远远不及格;菲尔费克斯太太也一样。我相信,要是你愿意的话,你可以合我的意。我请你下楼来的第一个晚上,你就使我迷惑了。从那以后,我差不多把你忘掉。一些别的思想把关于你的思想从我头脑里赶走了,可是今天晚上我决心悠闲一下,要把讨厌的东西抛开,把合意的东西叫回来。现在,引你说话,更多地了解了解你,这将会使我高兴。——所以,你说话吧。”